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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最高领导称谓的由来
“书记”成为党中央最高领导的称谓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召开时,全国只有50多名党员。人员少,事务少,所以中央只设由3人组成的中央局,负责人称为书记。中共二大、三大,虽然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机构仍是中央局,负责人称委员长,到四大时改称总书记。
中共一大时,将党的最高领导人称为“书记”。“书记”在当时是最小的官职,即“书记官”,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文书、秘书。为什么共产党会选择最小的官职作为党的各级负责人乃至党中央的最高领导的称呼呢?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为了表示与旧社会决裂的决心,为人民谋利益的决心,决不当官僚,决不做欺压百姓的老爷,所以才选择了最小的官称“书记”,来称呼党的各级领导乃至党中央的最高领导。
五大时,第一次选举了中央总书记
1927年4月,中共五大召开时,中国共产党已发展到5万多人。中央机关仅有中央局已不足以有效地领导全党。在五大上,第一次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总书记,第一次将决策机关与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关分为两个机构。不久,中共中央搬到上海,政治局常委分散在各地领导斗争,因严重的白色恐怖,不能自由来往于上海。11月,中央成立组织局,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局主任先是罗亦农,后是周恩来。这与当时苏联联共(布)的机构分有政治局、组织局是一致的。组织局的职权同后来成立的书记处职权是一样的。
(摘自《陕西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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